
原文曾于06年11月首发于军政在线,后因论坛数据更新,导致图片失效,近日应坛友号召,重发此帖,并对原文内容做部分改动,鉴于新装换发,特意增加了“07式”军服军衔的新篇。文中文字及图片,大部分来源与网上,自己的东西很少,说原创着实汗颜,也就是一篇引用归纳总结帖吧。
军衔制度在中国已有百年历史。20世纪初,晚清军队引入世界通用的军衔制度。以后,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民党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度,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度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
一、清末北洋新军的军衔制
清朝在灭亡前,用了六年的时间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军衔体系。
当时,清王朝的腐败无能和清军战斗力的脆弱,在面对列强的战争中已暴露无遗。一些大臣、督抚纷纷上书,条陈时务,要求清廷迅速建立一支新式武装。清朝皇室也痛感中国兵制过于陈旧,已不合时宜。为了维持自己摇摇欲坠的统治,必须改革兵制。于是采纳众议,决定效法西洋,训练一支新式陆军,以取代旧式绿营军队。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清政府任命袁世凯为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负责编练新军。
清朝的新军,在编制、装备和操法上,完全仿效西方,而在人事制度上,基本上还是采用过去绿营制的一套老办法。在编练新军过程中,遇到许多矛盾,对推行新制障碍重重。因此,清政府进一步采取改革措施,继续在所有方面进行改革,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移植西欧式军衔制,试图通过军衔制度来改变当时“重文轻武”的流弊,振奋士气,提高军队的社会地位,改变官职与官衔之间严重失调的状况;改革官兵制服与识别标志,既整肃军容,亦适应操战;实行国际上大体统一的衔级制度,以利于国际交往。
清政府从1904年开始,通过颁布实施一系列的章程制度,逐步推行西欧式军衔制。1904年12月,清政府练兵处会同兵部向朝廷奏准《另定新军官制事宜》,建议“参仿八旗官员之秩序,旁采各国军营之规章”,按照西方军官军衔的三等九级制,取代旧的官阶制度,建立新军的阶位品级体制,军官“区为三等,析为九级”。
1905年3月,练兵处、兵部设计出军官军服和军衔标志的第一个图案式样。8月,练兵处提出军官授衔的标准、条件、程序和要求。12月经清政府批准,陆军军官开始按新官制评定等级,从而形成了我国最早的军衔等级:上等第一级,正都统;上等第二级,副都统;上等第三级,协都统;中等第一级,正参领;中等第二级,副参领;中等第三级,协参领;次等第一级,正军校;次等第二级,副军校;次等第三级,协军校;1909年11月,军咨处又奏请朝廷在军阶第一等第一级内正都统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两衔,与正都统同为上等第一级;设立军士衔三级,即上士、中士、下士;在军官和军士之间增设“额外军官”衔一级。
1910年12月,陆军部对军衔授予及晋升年限、军官职务任免、最高服役年龄、军官考绩办法等,都作了详尽规定。如规定各级官佐的最高服役年龄为:正都统,65岁;副都统,62岁;协都统,58岁;正参领,55岁;副参领,52岁;协参领,50岁;正军校,48岁;副军校45岁;协军校45岁。又规定,凡正都统荣获大将军、将军称号者,不受上述年龄限制。这一章程可视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军官服役条例。
北洋新军的军衔制,将军队官员分为两类:一为军官,即各级指挥官员;二为军佐,即各专业勤务官员,并规定军佐“不得管带营队”。军官军衔分三等九级:上等官第一级称正都统(从一品),第二级称副都统(正二品),第三级称协都统(从二品);中等官第一级称正参领(正三品),第二级称副参领(从三品),第三级称协参领(正四品);次等官第一级称正军校(正五品),第二级称副军校(正六品),第三级称协军校(正七品)。后在上等官第一级之上增设大将军、将军衔(正一品)。军佐不设上等第一级,故最高军衔为上等第二级。军官自正参领以下,军佐自副都统以下,在衔称前冠以兵种或专业勤务宇样,如警察、步、马、炮、工程、辎重队正参领,军需、军医、制械副都统,余类推。在次等官第三级之下,设额外军官和额外军佐(正八品),职任司务长。以上军官军衔计十一级,军佐军衔计九级。新军军士分为上士(从八品)、中士(正九品)、下士(从九品)。兵因为不及品级,故未列入。
按照军衔制的要求,新军改革了服制。帽正以龙蟠珠(清以龙为国徽),珠色按文官顶色区分品级;帽墙缀金辫,肩章缀金条和金星,以金辨宽窄和金条、金星的多少来区分军衔等级;领章以颜色和符号区分官佐、兵种和勤务。
不难看出,如按现在的军衔称谓,晚清的“都统”对应将官,“参领”对应校官,“军校”对应尉官:“正”、“副”、“协”分别对应上、中、少各级。从“正都统”至“协军校”这九级,分别对应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大将军”、“将军”和“正都统”同为一级,是荣誉军衔,相当于有些国家的元帅。“额外军官”就是准尉。士兵军衔称谓与现在基本相同。
晚清的军衔设置细分军兵种
军种分禁卫军和北洋新军,兵种分步兵、骑兵、炮兵、工程兵、辎重、军需、军医、军乐、军法、兽医。分别用不同的服装和颜色来区分。
禁卫军和北洋新军的地位是不同的。禁卫军代表皇室的形象,装备质量自然高于新军,这一点在服装配饰上也能体现。
禁卫军大礼服
清末的军衔高低由四个方面来区分:帽子、肩章、领章、袖纹。
帽徽:
军官礼服全套饰标:
士兵军帽:
士兵肩章:
二、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军衔制
辛亥革命后,“中华民国”于1912年元旦正式成立。“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沿用了刚刚实行不到一年的晚清军衔制,但做了一些变动,主要是废除清朝军衔制的军官衔称,取消所有品级,仍按原来的三等九级,规定了新的军衔名称,军士和兵均改为二级:上等官佐:大将校、中将校、少将校;中等官佐:大领、中领、少领;初等官佐:大尉、中尉、少尉;额外军官;军士:一等目兵、二等目兵;兵:一等兵、二等兵。
不久,南京临时政府又对军衔等级和称谓做了修改,由六等十四级增至六等十六级:上等官佐:大将军、左将军、右将军;中等官佐:大都尉、左都尉、右都尉;初等官佐:大军校、左军校、右军校;额外军官;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右军校升左军校2年;左军校升大军校3年;大军校升右都尉4年;右都尉升左都尉、左都尉升大都尉、大都尉升右将军各3年;右将军升左将军4年;左将军升大将军无定年。
三、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
辛亥革命失败后,北洋军阀控制中央和地方政权达十七年之久。在此期间,军阀割据,各自为政,但在军衔制上,基本按北洋政府颁布的实行。
1912年8月和10月,北洋政府先后颁布“陆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和“海军官佐士兵等级表”,全部采用国际通用的军衔名称。军队官员仍分为军官、军佐两类。军官军衔仍分为三等九级。上等官改称将官,第一级改称上将,第二级改称中将,第三级改称少将;中等官改称校官,第一级改称上校,第二级改称中校,第三级改称少校;初等官改称尉官,第一级改称上尉,第二级改称个尉,第三级改称少尉。额外军官改称准尉官。军佐仍不设上等第一级(上将),故与将官同等官只有二级,与校官、尉官同等官,仍各分为三级。士兵仍分为六级,沿用原来衔称。在衔称前仍冠以军官军佐、军兵种和各专业勤务字样,如陆军中将、海军中将,步兵上校、骑兵上校,一等军需正、一等军医正等。后因测量、军法人员补充困难,便在军佐中增设测量、军法两衔,分为三等八级。随着军衔制的改革,军官军佐肩章符号和服制亦作了相应的改进。从此,中国军衔等级基本定形,其主要衔称一直沿用到1949年国民党政府覆灭。
1914年9月,北洋政府颁布“陆军官佐补官令”及其“施行细则”,具体规定了陆军官佐“除补”(指第一次授予尉官军衔)、“叙补”(指依军官现任职务授予相当军衔)、“升补”(指军官军衔晋级)、“转补”(指军官在军兵种间的职务调动,消除原有军衔,授予新的军兵种军衔)的条件和程序。除补的条件是,必须经“陆军军官学校(留学外国士官学校)或他项同等之军佐学校(留学外国军佐学校)毕业”’“充学习官期满”,经直接“长官出具考语,堪以授官者”,方可按照所学专业“补以本科少尉或少尉同等官”。升补的条件是:一要服满规定“实任军职”年限(少尉、中尉各二年,上尉、少校、中校各三年,上校四年,少将以上“无定年”);二要在“实任军职限内成绩卓著,经该管长官详报有案,陆军部查核相符者”;三要“年限已满,得有上一级军职出缺”。这些规定,对提高军官质量,保证军官的编制员额,是有积极意义的。
四、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
1931年4月,国民党政府颁布《陆军军官佐及士兵等级表》,沿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衔制,衔级和衔称都不变。当时授军衔没有统一的机构,国民政府可以授,总司令部可以授,军事委员会可以授,甚至上级机关或军政长官也可以授。1932年,西北军阀马步芳曾把还在小学读书、只有12岁的儿子马继援,委派为青海省南北边区警备司令部的上校参谋长。更为荒唐的是,上报到南京中央军政部后,竟然给予正式命令,发给了委任状。另外,当时军衔和职务相比,衔高职低的情况比较普遍,军长大都授上将。一些地方军阀,手中不过万把人最多几万人,也自封为上将。1933年,当时蒋介石在一次纪念周上讲话说:“国民党军队同列强相比,战斗力特弱而将官特多,上将都数不清了。”
为了整顿军队军衔混乱状况,以适应其军事上的需要,国民政府决定对军衔进行修订。1934年7月和1935年1月,国民政府重新制定了陆、海、空军《官制表》和《士兵等级表》。1935年3月,颁布了新的军衔等级表,把上将分为第一、第二两级,增设特级上将。整个军衔等级为六等十八级:
将官:特级上将、一级上将、二级上将、中将、少将;
校军: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准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海军士兵分八级,称谓与北洋政府时期相同。
国民政府时期的军佐衔,最初等级设置与北洋政府时期相同,但改变了称谓,即在军官衔的前面冠以专业名称,如“军需少将”、“军医中校”、“军法上尉”等。1934年以后,军佐衔改用新称谓,将级军佐衔统称“监”,校级军佐衔统称“正”,尉级军佐衔统称“佐”。
抗日战争结束后,国民党军队为适应全面内战的需要,对各级军官的服现役限龄作了大幅度降低:一级上将,62岁;二级上将,60岁;中将,56岁;少将,52岁;上校,46岁;中校,44岁;少校,42岁;上尉,40岁;中尉,38岁;少尉,36岁。这在当时主要军事国家中是比较低的。
国民党军队的上将衔,比较复杂。除了分特级、一级、二级三个档次外,还有中将加上将衔和追赠上将几种。
特级上将为最高军衔,授予陆海空军最高军事长官。实际上这一衔级是专为蒋介石而设的。
特级上将、一级上将和二级上将常服的军衔标志,抗战结束前都是金版领章上缀3颗三角星。抗战以后,常服的军衔标志,由领章改为肩章,二级上将为3颗五角星,一级上将、特级上将分别为4颗星、5颗星。因此,也分别被俗称为“三星上将”、“四星上将”、“五星上将”。也有人是死后才被追赠的,如张自忠、廖磊等;还有人生前死后都为正式晋升二级上将,如钱大钧、罗卓英等。
此外,国民政府于1934年12月对驻蒙古、新疆、西康、西藏等地的武职官员,颁行了一种特殊的官衔,共分三等十级,其称谓类似于清末的军官衔称:一等一级称都统、一等二级称副统、一等三级称协统,二等一级称都领、二等二级称副领、二等三级称协领,三等一级称都卫、三等二级称副卫、三等三级称协卫,此外还设有准卫一级。
中国的军衔制从清末建立到民国的几次改动,军衔等级中都没有“大元帅”这一级,那么孙中山和蒋介石等人的大元帅是怎么回事呢?
实际上,孙中山等人的大元帅并不是军衔,而是职务,是一种权力象征。1917年7月张勋复辟后,孙中山即提出拥护约法、恢复国会的主张。8月,孙中山在广州召开国会非常会议,有130多名议员出席,决议成立“中华民国”军政府,规定军政府设海陆军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均由国会选举产生。大元帅是国家元首兼行政首长,元帅则协助其工作。9月1日国会选举孙中山为大元帅,桂系军阀陆荣廷、滇系军阀唐继尧为元帅。10日,孙中山在广州就大元帅职,但陆、唐二人不愿和孙中山合作,分别通电拒受元帅职务。可见,孙中山的大元帅是一种职务,即最高军政长官,其权力相当于实行“总统制”国家的总统,即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而不是军衔。
其实,在晚清实行军衔制时,就有陆海军大元帅一职,是由光绪皇帝兼;光绪病逝后,宣统皇帝即位,因他当时才3岁,大元帅之职由其父摄政王载沣兼。
而民国时期的大元帅也不止孙中山一人。北洋政府历届元首(总统或执政),均兼陆海军大元帅。1924年11月,孙中山督师北上,国民党元老谭延?、胡汉民在广州先后代理大元帅职。张作霖在北京组织安国军政府,宣誓就任““中华民国”陆海军大元帅”。张作霖的大元帅也是一种实际职务名称,其权力相当于实行“内阁制”国家的总统。
1934年3月溥仪在日本帝国主义的扶持下,在长春当上了“满洲国”儿皇帝,并兼“满洲国陆海军大元帅”。

国民革命军军兵种符号
插曲:
1939年4月,当时八路军总司令朱德、副总司令彭德怀致电毛泽东和中央书记,提出:“部队日益扩大,正规军各种制度亟待建立,拟照国民革命军编制区分,规定部队干部之等级(三等九级)”。这可视为我军首次酝酿实行军衔制度。1939年5月30日,八路军总司令部发出了《建立等级制度的训令》。这是我军第一份涉及军衔制度的文件。从1939年5月30日起,在一段时间内,八路军、新四军曾对部分军队机关和部队干部评定军衔。这是我军历史上最早试行的军衔制度。
五、新中国的第一次军衔
新中国成立不久,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就提上了议事日程。1950年9月,朱德总司令在总干部管理部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建立军衔制度的问题,他说:“部队三等九级的等级制必须建立,尽量争取在明年的服装上把阶级标明出来。”1952年4月,根据总干部部指示,全军干部评级工作全面展开,于当年基本结束,正式建立了我军干部的等级制度。1952年我军评定的干部级别,从军委主席到副排级共计9等21级。这为实施军衔制度创造了有利条件。如杨成武、许世友等评为正兵团级,张震、廖汉生等评为副兵团级,万毅、梁必业等评为准兵团级等等。
紧接着,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3年1月9日,中央军委发布《关于实施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的指示》,指出:“如果可能的话,拟于今年7月份全军实行军衔制度”,要求全军有组织有计划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草拟授衔条例及实施规程,进行军衔鉴定,研究制定军衔肩章、标章、识别符号及服装样式,制定编制军衔等。后来中央军委决定,将评衔工作延迟到军队组织编制确定、兵役法颁布实行后再实施。
同年2月17日,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军衔实施委员会,由代总参谋长聂荣臻、第三副总参谋长黄克诚、第四副总参谋长张宗逊、总政治部副主任肖华等11人组成,聂荣臻为主任,黄克诚、肖华为副主任。
1955年1月23日,中央军委发布的《关于评定军衔工作的指示》指出,鉴于1952年评定干部级别的标准是:“以德才资衡量干部现职”,与授衔条件一致,故评定军衔应以干部的级别为主要依据并参照编制军衔的规定,进行全面衡量。由于当时总干部部苏联顾问建议,根据苏联的经验,在首次授衔时,军衔应尽量压低。这样,对正兵团以下各级军官规定的评定军衔标准就相对较低。经过几个月细致、缜密的工作,至1955年国庆节前,全军军官的评衔工作基本完成。
军衔等级设置从最初拟制到正式实施曾有几套鲜为人知的方案。
军衔等级设置是军衔制的核心内容。1952年冬,人民解放军有关部门开始着手研究军衔制的具体事宜时,即将军衔等级拟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给毛泽东主席并中央军委的报告中说,对于军衔等级的设置,总干部部和苏联顾问的共同意见是设6等20级,即:
元帅三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
将官四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三级: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四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
军士四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二级:上等兵、列兵。
这一军衔等级系列,与苏联当时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一致,只是多了一级“准上将”,而苏联的大将与军兵种元帅同级。其它各级基本都一一对应。但总干部部认为“少将与上校之间拟有必要增加‘准将’一级”,主要是解决师级干部军衔,苏联顾问对此持有异议。苏军没有准将军衔,少将之下是上校,苏军的副师长通常为上校。如果我军设准将,副师这一级一般可授准将,在两军交往中会对苏军不利。可见,总干部部主要是从我军实际情况出发,而苏联顾问考虑更多的是两军军衔设置完全对等(至少不能高于苏军)。由于对这一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总干部部呈请军委裁定。
1953年草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草案)》,较1952年11月总干部部与苏联顾问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级,即在少将与上校之间增设“大校”,这样,即符合我军实际,又考虑了苏联顾实囊饧。新方案共?等21级,将原上将、准上将分别改称“大将”、“上将”,将官依次为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增设大校一级,依次为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将原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依次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少尉仍用原名。准尉以下等级不变。
195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公布的《军官服役条例》和有关评定士兵军衔的文件规定,军衔设6等19级,较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大元帅与国家元帅衔称均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余未变。确定的军衔等级设置如下:
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
将官———大将、上将、中将、少将;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大尉、上尉、中尉、少尉;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士兵———上等兵、列兵。
这样,终于形成我军这次军衔制的军衔等级设置格局。但在实际授予军衔时,情况又有些变化:一是大元帅衔未授。大元帅是专为最高统帅设置的。当时,毛泽东身为党的主席、国家主席和军委主席,理应被授予大元帅衔。但由于毛泽东同志本人的意见,此衔一直空缺。二是实际授予了准尉衔。
军衔制从195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全军官兵从1955年9月至1956年初陆续授衔。
经过几年周密细致的准备工作,人民解放军于1955年秋正式实行军衔制度。9月27日下午5时,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及勋章典礼。全国人大常委会典礼局局长宣布典礼开始,军乐队奏国歌。
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授予朱德等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将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的命令状一一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这10位功勋卓著的开国元勋。
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官军衔典礼,国务院秘书长习仲勋宣读了国务院总理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官军衔的命令,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把授予大将、上将、中将、少将军衔的命令状一一授予在京的将官。
次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举行授予校官军衔典礼,国防部部长彭德怀元帅授予部分在京校官军衔。此后不久,人民解放军各地区驻军领导机关在11月至1956年初陆续举行授衔典礼。刘伯承、贺龙、聂荣臻、叶剑英等元帅及其他高级将领,分别在北京、南京、成都、兰州、沈阳、广州、武汉等地,代表周恩来总理授予各地驻军将官军衔,并代表国防部长彭德怀元帅授予校官和尉官军衔。
从1955年10月1日起,人民解放军陆、海、空三军官兵开始佩戴军衔肩章、领章和军兵种勤务符号,并穿着“五五式”军衔服装。这次授衔,高级将领授衔情况是:元帅10人,大将10人,上将5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1人;中将175人,1956年和1958年又各补授1人;少将802人,1956年以后补授4人;1961年以后由大校晋升少将554人。少将累计1360人。至1965年,共授少将以上将帅1614名。
与授衔同时进行的还有一件令世人瞩目的大事,这就是给革命战争时期的有功之臣颁授勋章、奖章。这是第一次在全军范围内大规模地统一授勋、授奖。勋章、奖章按不同的革命战争时期分为“八一”、“独立自由”和“解放”三种。
六、中国台湾的军衔
国民党政权败走台湾以后,基本沿用了在大陆使用的美式军衔,稍作了改进。
1、陆军军衔:
特级上将
一级上将 二级上将 中将 少将
上校 中校 少校
上尉 中尉 少尉 准尉
一等士官长 二等士官长 三等士官长
上士 中士 下士
上等兵 一等兵 二等兵
2、海军军衔:
海军上将 海军中将 海军少将
海军上校 海军中校 海军少校
海军上尉 海军中尉 海军少尉
海军一等士官长 海军二等士官长 海军三等士官长
海军上士 海军中士 海军下士
海军上等兵 海军一等兵 海军二等兵 海军新兵
3、空军军衔:
一级上将 二级上将 中将 少将
上校 中校 少校
上尉 中尉 少尉
上士 中士 下士
七、首次军衔制仅实行了十年就被取消了
1964年11月,中央办公会议讨论同意军衔薪金改革小组提出的《关于取消军衔制度的意见》。《意见》认为军衔制度存在许多不利因素,建议取消。决定从1965年6月1日起生效,从此结束了我军首次实行了10年的军衔制历史。
关于这次军衔制取消的原因,以往的提法都是归结为受“左”的思想的影响。如早在1958年的军委扩大会议上,不少将领就认为军衔制是教条主义的东西,不符合我军的实际。上世纪60年代初开始,林彪大搞“突出政治”,军衔制被视为资产阶级的建军原则和法规,而遭到非议。
由于军衔制是上世纪50年代中苏关系“蜜月”时期从苏联学来的,中苏关系恶化后,军衔制又被扣上一顶“修正主义”军事制度的帽子。现在看来,当时对军衔制错误的认识和偏见只是造成军衔制被取消的外因,而军衔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军衔功能被抑制、弱化,则是这次军衔制被取消的内在因素。尽管如此,这次军衔制仍对我军正规化建设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为我军1988年重新实行军衔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1、没有军衔的“65式”和“74式”军服
1965年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取消了军衔制,此后的23年时间里,解放军没有自己的军衔。“一颗红星、两面红旗”的红五星帽徽和红领章成为哪个时期解放军的中国特色。
2、为军衔奠基的“87式”军服
“85式”军服在1984年定型生产,主要是为了配合1985年恢复军衔制。军衔制的恢复最终推迟至1988年,原计划的换装则照常进行,只是暂不佩戴军衔识别标志。85式军服恢复了肩章,但当时只能区分兵种。尽管85式没有成为第二套“军衔服装”,它仍为87式军服的设计积累了宝贵经验。
八、新中国第二次实行军衔
1、87式军衔
改革开放以来,为加强我军革命、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恢复军衔制度被提到了议事日程。1980年3月,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提出要搞军衔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1985年6月,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军衔体制,“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士兵军衔制度同时立法。
同年9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又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由此形成了我军完整的军衔体系。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军衔制度于198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新公布的军衔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衔。军官军衔设3等11级,即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军衔前冠以“专业技术”。中央军委领导邓小平、杨尚昆主动提出自己不受军衔,因此,一级上将空缺。
士官分别佩带共有4个军衔等级的标志。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
军士:上士、中士、下士;
兵:上等兵、列兵。
在88年军衔的设置里,军官军衔与现行的军官军衔主要有2个不同:
一是设置了一级上将军衔
二是将官军衔只有五角星,而未设置花纹,也就是当年常说的光板X颗星。

佩带87式海军上将衔的李耀文将军,可以清晰看见肩牌上无麦穗图案
2、93式军衔
1994年7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1988年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作了修改。其中主要改动为:(1)取消一级上将军衔,军官军衔由原来的3等11级改为3等10级。(2)明确规定:中央军委主席不授予军衔;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央军委委员、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均为上将。(3)军事、政治、后勤军官从正大军区职至排职的军衔设置,由原来的一职两衔或三衔(其中一个为基准军衔),一律改为一职两衔(其中前一个为主要军衔,后一个为辅助军衔)。
此外,士兵军衔也做了改动,在原有的专业军士和军士长军衔上,增设了等级,分别为:
军士长:一级专业军士长、二级专业军士长、三级专业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长
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三级专业军士、四级专业军士
3、预备役军衔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即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实际授衔中,至今为止,预备役少将军衔没有授出。
4、曾在驻港部队试行过的军衔
1997年7月1日,换发“97式”军服的驻港部队进驻香港,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其后不久,在驻港部队试行过一种外观全新的新式军衔,不过很快便被取消,鲜为人知。
5、99式军衔
1999年6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重新修订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在此细说一下99式军衔中各级士兵军衔的授予条件和范围。
现役义务兵军衔
义务兵服役两年,第一年为列兵,第二年为上等兵。
服役两年其满复员,如继续留部队有两种途径。
一提干,二转士官。
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一)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二)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三)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四)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士兵军衔中,列兵为最低军衔,六级士官为最高军衔。
——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在一般情况下陆军很少有四到六级士官,一般都是技术兵才是四到六级。
计算了一下,从义务兵到六级分别是:义务兵2年,一级3年,
二级3年,三级4年,四级4年,五级5年,六级6年,
加起来一共是27年。从现在入伍年龄19算,
把兵当完后是45岁。
六级士官很稀少,看到的话也算是开开眼界!
——学员,预备军官,一般是考上军校时所带的军衔
现役军官军衔——尉官
少尉--排级干部
中尉--副连、正连级干部
上尉--正连、副营级干部
现役军官军衔——校官
少校--副营、正营级干部
中校--副团、正团级干部(六级士官相当于副团级待遇)
上校--正团、副师级干部
大校--副师、正师、副军级干部
现役军官军衔——将官
少将--副军、正军、副大军区级干部
中将--副大军区、正大军区级干部
上将--正大军区干部、军委委员、军委副主席
6、配戴于“07式”军服上的新式军衔
2007年8月1日,“07式”军服换发全军官兵,随之配套的新式军衔也得以亮相。严格来说,这不能算是新一代军衔,只是在外观上做了部分的改变。
“07式”军服军官、士兵肩章军衔表达方式和星徽样式与87式军服相同。文职干部军衔符号改为宝象花,三级以上加松枝叶,四级以下加飘带。生长干部学员改为肩章中间纵向加1条横线。士官军衔与现行表达方式相同,但军衔中星徽的橄榄枝不再随士官等级变化而变形。星徽、符号、纵线、折杠均为金黄色。“07式”军服陆军肩章底板颜色为松枝绿,海军为深藏青色,空军为深蓝灰色。
海军深藏青色常服军衔等级在袖口表示,军衔袖章左右对称。文职干部军衔袖章军衔符号与其肩章军衔一致。军官军衔袖章由装饰带和将、校、尉星徽组成。装饰带长250毫米,分33毫米、17毫米和12毫米3种宽度;最粗的代表将官,其次为校官,最细的为尉官。
表示军衔时,相应星徽与装饰带组合区分军衔——1枚尉官星徽加1条尉官装饰带为少尉,2条为中尉,3条为上尉;1枚校官星徽加1条校官装饰带为少校,2条为中校,3条为上校,4条为大校;1枚将官星徽加1条将官装饰带和1条校官装饰带为少将,加2条校官装饰带为中将,加3条校官装饰带为上将;生长干部学员为1条尉官装饰带,不带星徽。 军衔袖章均为金黄色,文职干部用黑线缀订,装饰带用金黄色线缀订。











































































































